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滋蔓的社会土壤
乌鲁木齐“5·22”严重暴力恐怖事件的发生,再次把人们的注意力集中到了宗教极端主义上。
理论上早有明断,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,但它披着宗教的外衣,欺骗群众,蛊惑人心,煽动宗教狂热,制造极端事件。
现实中也很清楚,制造暴恐事件的暴恐分子都是为宗教极端主义所蛊惑。他们甘当“冷血杀手”、“人肉炸弹”,决不是去“送死”,而是去“圣战”、“殉教”、“直接进天堂”。至于最后是否真的进了“天堂”,别人无法知晓,恐怕他们自己也无法知晓,但牺牲了自己,滥杀了无辜,制造了社会恐慌,实实在在地达到了宗教极端主义的政治目的。
且看在昆明“3·01”严重暴恐事件中的那个女暴徒。人们很难把“暴徒”同一个19岁的女孩联系在一起。19岁的女孩,手持着利刃,冲向了无辜的人群。这是为什么?她从哪里受到宗教极端主义影响的?宗教极端主义的教育为什么能在她身上取得成功?
推究起来,境外“三股势力”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外部因素,但外因总是要通过内因起作用。对今天新疆等地接连发生的暴恐事件,我们在揭批境外“三股势力”的同时,也应反思一下宗教极端主义滋蔓的土壤。
“工作岗位都被外人抢走了”、“丰富的资源都被内地人拉走了”、“我们的语言文字就要消失了” ……诸如此类的说法,很容易成为境外“三股势力”散布民族仇恨、煽动宗教狂热、蛊惑少数民族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说辞。而就业难、出路窄、适应现代社会的无力感和挫败感等等,容易让他们接受宗教极端主义对宗教的歪曲和篡改,相信“在天堂里想要什么就有什么”,进而充当“冷血杀手”、“人肉炸弹”,通过暴力和杀戮,以“圣战”、“殉教”的方式“换取进入天堂的资格”。
鉴于此,抵御宗教极端主义既要揭批宗教极端主义反社会、反人类的本质,也要以更丰富的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各民族群众共同享有,铲除宗教极端主义滋蔓的社会土壤。
(作者系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。本文系作者在“抵御宗教极端主义,维护民族团结”学术研讨会上的发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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